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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追风筝的人》周日在书店站了四个多小时,看完了朋友推荐的这本美国的阿富汗移民写的缠绕着背叛与赎罪的小说,据说它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榜上长居一年有余;据说是去年全美第三大畅销小说;据说是凤凰卫视推荐的书;据说是新疆都市消费晨报连载,书店里卖的只剩手上这最后一本的“好书”;有位朋友,最近也写了不少关于风筝的文章,所以这书是应该看看的了。晚上和介绍此书的朋友谈起读后感,她知道我用了这么些时间看完一部长篇小说时,吃惊的说“那个店老板没用眼光杀死你哈!”我听了打了个哆嗦,觉得背上冷飕飕的,抱着好书要慢慢读的想法-看了数日才看了一百页左右的她,此刻的目光大约就是一柄阿拉伯弯刀! 可我觉得我用了四个多小时看这本书,用的时间还多了点呢…… 小说的开头写的就很美,“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是的,曾经的过往,那些过去的快乐悲伤,怎么可以想忘记就可以忘记呢? “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飘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突然间,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这几句让我想起美国的一流电影《阿甘正传》开头的带动观众一起飞翔在蓝天白云里的那根白羽毛,是喜欢阿甘的作家啊!愿意站着听如阿甘一样坐在长凳上的你——讲那过去的故事……
“高贵富有”的逊尼派穆斯林-普什图人-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卑贱赤贫”的什叶派穆斯林-哈扎拉人-佣人哈桑的友谊,从婴儿时期就开始了。阿米尔的美丽母亲生他时难产而死,哈桑的风流妈妈遗弃了长着兔唇的孩子与人私奔,两个都没有了母亲的孩子先后吃同一个奶妈的奶长大,哈桑的父亲-阿米尔父亲的童年伙伴兼佣人-及阿米尔的叔叔拉辛汗总是提醒孩子们:“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他们的童年时期,是在苏联侵略阿富汗之前的那段安宁日子里度过的。
阿米尔打小就喜欢读书,不喜欢体育运动,他的父亲想法设法让他去玩去踢球,但这一切努力全然无效,他还是爱看书而不爱运动,因此他的身体不是很皮实强悍。上天似乎总是喜欢这样捉弄孩子们,想要读书的孩子总是会被勉强着无奈的去玩去踢球,想要去玩去踢球的孩子总是会被勉强着无奈的去读书!由于这一点,在遇到孩子们打架的时候,阿米尔总是需要哈桑的保护。有一次他遇到了喜欢读希特勒《我的奋斗》的暴力男孩阿塞夫,阿塞夫嘲笑他和一个劣等民族的孩子做朋友,为此他要教训一下阿米尔,让阿米尔明白身为一个高贵的普什图人不应当和一个肮脏的哈扎拉小子玩耍。当就要遭到阿塞夫的戴着不锈钢拳套的铁拳时,哈桑举起了他的百发百中的弹弓,“如果你敢动一动,……叫你‘独眼龙阿塞夫’。因为我这块石头对准你的左眼。”面对这个“劣等民族”的孩子的威胁,注意-是一个手拿致命武器的“劣等民族”的孩子的威胁时,上等民族的骄子阿塞夫震惊-惧怕了,“你应该对我有所了解,哈扎拉人。”阿塞夫阴沉着脸说,“我是个非常有耐心的人。今天这事可没完,相信我。”他转向我,“我跟你也没完,阿米尔。总有一天,我会亲自让你尝尝我的厉害。” 百发百中的弹弓是件很有力也让人很愉快的武器,当它包裹着一块石头时,它能让弱者转变为强者,让无力奔跑的双腿飞起来-追击那逃跑的比兔子还快的所谓强者! 靠着哈桑的保护,阿米尔又逃过了一劫。因为他的孱弱身体及懦弱的性格,他那壮健强悍打死过熊的父亲不是很喜欢这个爱读书的懦弱孩子,他欣赏的是那个仆人的孩子。阿米尔感觉到了这一点,他很想在父亲的眼里成为英雄,看到他对自己露出赞许的笑容,但是想要做到这点是多么艰难啊。为此他很不快乐。更让他郁闷的是,新年时,生日时,两个孩子的礼物总是相同的,虽然他为他的伙伴得到礼物感到快乐,但礼物总是相同的这点这也让阿米尔在快乐之余总是感觉到有些郁闷。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我记得有一年,比赛到了天黑还没终结。人们在人行道上,在屋顶上,为自家的孩子鼓劲加油。街道上满是风筝斗士,手里的线时而猛拉、时而速放,目不转睛地仰望天空,力图占个好位置,以便割断敌手的风筝线。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阿米尔和哈桑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更是追风筝的绝世高手。“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 如果追风筝的人手里拿着风筝,没有人能将它拿走。这不是规则,而是风俗。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 哈桑,总是能得到这最高的荣耀。 “在风筝跌落之前,他总是等在那个它将要跌落的地方,似乎他体内有某种指南针。”
有一年的冬天,斗风筝比赛又开始了。阿米尔想要赢得比赛,想要赢得父亲一个赞扬的目光,他渴望能当上英雄。比赛的这一天,上百只风筝从早晨鏖战到傍晚,当天空中只剩下最后的两只时,阿米尔干掉了那只蓝风筝,天空中唯有他的风筝在飞翔。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全胜,因为那只最后被击落的风筝尚未被追回……哈桑拔腿就跑,他要为阿米尔追回那只蓝风筝,让他成为斗风筝比赛的完美英雄。“为你,千千万万遍!”他微笑着说。阿米尔等了许久也没见到哈桑拿回蓝风筝,焦急的他打听着终于找到了哈桑的踪迹,然而,他看到阿塞夫和同伙围住了哈桑,他们不顾古老的风俗,试图夺走哈桑手中的蓝风筝,哈桑宁死也不愿交出他为阿米尔抢到的蓝风筝——阿米尔是他的朋友,他不能对朋友失信。而阿米尔呢,看着朋友被敌人包围,他却没有冲上去和”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并肩站在一起,他藏了起来,甚至没有喊出一声来为哈桑壮壮胆子;甚至,当他看到阿塞夫扒下自己的裤子也扒下哈桑的裤子时……他也没有挺身而出,甚至,甚至也没有喊出一声……而是转身跑了……他知道自己没有挺身而出并不仅仅因为是懦弱,他“逃跑的真正原因,是觉得阿塞夫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止,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当阿米尔拿到了蓝风筝,满心喜悦之时,他发现自己无法再在太阳底下平静的面对哈桑,于是他卑鄙的在哈桑的床头下塞上了钱和手表,想要逼走他以求得自己内心的安宁。他的阴谋得逞了。面对相交了50年的老友阿里和爱如己出的哈桑的离去,阿米尔的父亲愤懑不已,他一再的要问出为什么离去。面对谎言,诚实的哈桑知道自己只要说出一个“不”字,他就能得到阿米尔父亲的宽恕,说谎者就将暴露,但是他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说。他用自己的沉默和离去保护了说谎的人,保护了他依然认为是朋友而对方只是将他当作一个哈扎拉人的说谎者。 这个世界,背叛者的侮蔑和谎言总是那么容易得逞。
苏军来了。阿米尔和父亲通过蛇头,从喀布尔逃到巴基斯坦去。同车逃难的有一对抱着婴儿的年青夫妻。看到这里,感到脚麻,这才发现已经靠着书架站着看了近三个多小时了,晃晃脚,一时觉得这支逃往的队伍真有点像莫伯桑写的《羊脂球》,当然车子已经由马车换成了卡车,车上的年青女子由一位妓女换成了一位抱着婴儿的母亲。我隐约猜到和苏军关系很好的蛇头这次偷运逃往者的通关不会太顺利,阿米尔的强悍父亲会做些什么……果然收了钱的侵略者并不满足,他还想和年青女士“单独呆上“半小时。满车的人都在哀求,唯有阿米尔的父亲站了起来讲理并不顾儿子的哀求对那侵略者飘着死亡威胁的枪口大骂。枪声响过,他没有倒下,苏军士兵收起冒着青烟的枪向勇敢的他敬礼并致歉!看到这煽情的一段,意料中的敬礼,我不知道为自己的先见之明是应该欢喜还是应该悲哀。 他们逃到了美国。小说那简约宁静带着点淡淡哀伤的风味随着他们离开阿富汗而离开了小说,阅读小说的我的感觉是从此后这本小说的前后风格差异之大,正如红楼梦前八十回后四十回差别之大一样,所不同的是,红楼梦出自两位作者之手,而这本,离开阿富汗后的章节里充满了好莱坞二流电影里的情节故事,与前书明显风格不一的小说,难道竟是出自一人之手么? 阿米尔的父亲的离去,美国的求学、结婚、工作生活的描写如同流水帐般哗哗的飞快流过,流过了二十世纪流进了二十一世纪。直到有一天他收到了叔叔拉辛汗的信,看到了退色的照片上哈桑灿烂的笑容,心中多年萦绕不去的背叛友谊的罪恶感再次激荡起来。他回到了部族冲突内战不休的阿富汗,回到了塔利班统治下的喀布尔。他知道了哈扎拉人哈桑夫妻已被塔利班士兵随意找个借口未经审讯就打死在街头,他们的儿子索拉博被送到孤儿院但是被一个有着恋*童*癖的塔利班高官强行带走,阿辛汗要求他一定要找回这个孩子。喀布尔的一个足球场上他找到了这个戴太阳镜的高官,看到他在球场上用砸石块的方式活活打死了一对“有伤风化的偷情者”;别墅里,这位高官在欣赏索拉博的艳*舞……阿米尔的假胡子被高官一眼认出拔下,当他摘下了眼镜,原来是阿塞夫!唉唉,阿米尔的感觉为什么总是比我要慢几拍呢,我早已猜到这个人渣,就是阿塞夫这个强暴了父子两代的禽兽了! 阿塞夫要和阿米尔算算少年时期的陈帐,谁胜利谁得到那个孩子。他要求手下无论谁最后走出房间,都不得阻拦!索拉博被留下观战见见世面。阿米尔从小就不是阿塞夫的对手,这次的决斗,他则干脆连手都未还,只是挨打。被痛打的同时他感到分外愉悦,他觉得他早该被人暴打一顿了,从他逃离了受难的哈桑那一刻!如今终于挨上了这顿臭揍,他顾不得想自己被打死了的话,可怜的索拉博就将继续留在魔窟,直到被玩腻了的一天到来时作为一个哈扎拉人的后代被塔利班处死,他此时只觉的满身的被压抑了许久的背叛友谊的罪恶感在痛打中似乎消失了,他只觉得罪恶感释放时自己真的真的很痛快很愉悦,于是满脸满身是血的他大笑着享受这痛快的释放。这莫名的大笑让种族主义者阿塞夫更加狂暴的挥动拳头,然而却不能打掉这让他感觉分外邪异格外恼火的大笑。眼看阿米尔要在愉悦的大笑声中被打死了,那个“不解人意”的善良孩子索拉博看不下去这一边倒的狂殴了。他举起了如他父亲一样的百发百中的弹弓!警告阿塞夫住手,不要打死人,否则就打瞎他的眼睛。身经百战枪林弹雨中杀人无数的阿塞夫早已不是那个怕弹弓的少年了,他怎么会理会一个孩子-一把弹弓-一块石头的威胁呢!于是二十几年前就该失去的左眼终于——失去了……趁此机会,失去了那令人愉快的暴打后恢复了理性的阿米尔带着索拉博逃离了魔窟…… 临死的阿辛汗遗书告诉阿米尔,哈桑是他父亲和阿里老婆——一个美丽的哈扎拉女人的私生子,索拉博是他的侄子……为什么作者总是要照读者猜测的可能来写呢?那个高大伟岸的猎熊者,讲求民族平等的人,之所以那么爱那个哈扎拉孩子,原来是因为这个孩子是他——普什图人的后代的人……这真是得让人不得不喊一声——原来如此啊!郁闷的喊出这样一声只会让人更加郁闷……
离开故乡来到人间天堂美国的索拉博一直郁郁寡欢,直到有一天和他叔叔一起去参加阿富汗移民的斗风筝比赛时,他才露出灿烂的笑容。他们赢了,然而那只最后落下的风筝还未追上。阿米尔看着索拉博的阳光笑脸,想起了哈桑,“‘你想要我追那只风筝给你吗?’他的喉结吞咽着上下蠕动。风掠起他的头发。我想我看到他点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听见自己说。”故事戏剧性的又循环回到了追风筝上。那一次的追风筝中,他背叛了友谊;这一次追风筝中,他试图实现自己对过往背叛友谊的罪恶的救赎。追跑中,阿米尔感觉“第一片冬天的雪花”即将融化……
合起的这本书的前一百多页,阿富汗的世情习俗风光描写是那样简约,文字清新自然流畅让人愉悦;两个孩子的友谊及友谊为何背叛,令读者荡气回肠感叹不已;间或杂有赞美美国的西部片,美国的强盛让人感觉出现的也很自然,它带着人的心灵不知不觉的就度过了两个多小时。然而后一百多页,从苏军士兵那意料中的煽情一枪一个敬礼开始,故事的发展成了流水帐,情节结构陷入了老套的程式化中,如那些表现救赎主题的美国二流影片一样的富有戏剧性的情节毫无新意,对美国的歌功颂德也有刻意为之有嫌过分的嫌疑了。塔利班在马扎里沙里夫屠杀哈扎拉人,干着种族灭绝的罪恶勾当时,美国人那时在那里呢?最初支持塔利班的美国人是在纽约世贸大厦倒塌后,才去“解放”处于水深火热中的阿富汗人的。同样是讲罪人灵魂救赎主题的小说,像《大盗巴拉巴》那样以书中的灵魂带着读者与主人公一同去旅行走上救赎之路而不是以紧张刺激的情节来吸引读者跟着去旅行的好书,世上能有几本呢?
这本书的后一百多页,用一个多小时看早已在银幕上看过多遍的它们,真是有点浪费时间!把书放回书架,就要离开那美丽的前一百多页,心中有点不舍,25元是值得的,为这一百多页,然而,如果它们能买进200多页不是更值得么?10年后,如果阿富汗已经恢复宁静,它那里的局势不再为人们关注,而你,在时光的流逝中你没有流逝,再版的彼时我已富有且想重读你时,我将再一次拿起你,带你和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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