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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与鹤飞

假如还有天涯,那就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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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与鹤飞

我以我手写我心

黯然销魂唯别离——古龙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1500年前的江淹,挥笔写出《别赋》时,他或许想的到他的这篇文章能与他的《恨赋》一起流传千古,但他绝对不可能想到他文章开头的这句话——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会被20世纪的武侠小说作家金庸拿来命名他小说中的神雕大侠杨过的独门神功——“黯然销魂掌”;他更不可能想到的是,20世纪的另一位武侠小说作家古龙,会以他的这句话作为主题,写出了一部武侠小说——七种武器之离别钩——“……‘你用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相聚?’‘是的。’    离别。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巳矣。”

    “黯然销魂掌”是杨过苦思落崖的小龙女时所创,据说厉害之处全在内力,特别是要那种想到与爱人生死离别时的黯然销魂的心情催动,身心合一,方能发挥出十二分威力。正是因为需要黯然销魂心情的配合,整日价嘻嘻哈哈不解风情不知离别之苦只知道玩乐的练武奇才周伯通,尽管他学会了无数神功,甚至独创出左右互搏之术,可他却无论如何也学不会杨过这套神奇的掌法。

    杨铮,一个武功不佳的,打不过如“瞽目神剑应无物”“神眼神剑蓝大先生”等绝世高手,甚至打不过就只会往死里“拼命”的小小捕头,练就了“打倒别人,不被别人打倒”的“拼命”独门功夫。这位铮铮硬汉当要去抓捕做事小心计划万全,武功一流心狠手辣,杀恩师灭情人的冷血动物-—狄青麟狄小侯爷时,他拿出了他父亲留下的武器——离别钩——一柄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的的“残忍”武器。他之所以要用这柄残忍的武器,是因为他不愿离别,不愿与他至爱的情人吕素文离别。“我要用这柄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跟你相聚,生生世世都永远相聚在一起,永远不再离别。”

    狄青麟很骄傲,他的确应该骄傲。家世高贵,身为侯爷;武功一流,连杀高手如灵猫戏鼠,不费吹灰之力。面对杨铮,吃都吃不饱饥饿的杨铮,他相信自己一定会赢。彼时我们或许也明白按照一般武侠小说的结局来说,正面主人公的他一定会赢。但是有一点能肯定,那就是各位读过这本小说的朋友们彼时都在想,杨铮怎样才能打败这个武功高出自己不止一点点的狄侯爷,与吕素文离别后再相聚?

    故事的结局看过的朋友们都知道了。骄傲的狄小侯再一次想要玩灵猫戏鼠的把戏,他很轻松成功的就制住了杨铮的一条手臂并以为由此就制住“老鼠”的半身,然而与此同时杨铮的离别钩让自己失去控制的手臂离别了自己的身体,令全身恢复了自由。就在狄小侯错愕不已时,离别钩让这位骄傲的绝世高手永远离别了这个世界。

    武侠小说迷们的世界,就像江湖上有少林武当派别之分一样,也有金迷古迷梁迷等门派之分;各派小说迷们彼此也会象江湖各门派的高手常常论剑高低一样论争彼此心目中的武侠小说大师孰高孰低,往往争得不可开交。你说金庸小说的厚重历史感为古龙所不及;他说古龙小说的诡异飘逸却又是金庸所不能;我又说他两都没有梁羽生的轻灵雅致。可是,古龙金庸梁羽生的武侠小说各有自己的武侠文学风格,风格就是文学生命,人的生命在上苍面前一律平等,那么这些有着不同风格的文学生命,在文学的面前,难道就有一定的高低吗?
   
    没有。然而,也有。他们之中也有高低之分。就构建某个完整的具有自己的文学风格生命的各部小说而言——某部小说中对某一主题的处理——其中的某一点与另一风格生命之中的相类似的某一点的不同处理而言,可以有高低之论。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乃有剑客惭恩,少年报士,韩国赵厕,吴宫燕市。割慈忍爱,离邦去里,沥泣共诀,抆血相视。驱征马而不顾,见行尘之时起。方衔感于一剑,非买价于泉里。金石震而色变,骨肉悲而心死……”

    在对江淹的这句“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的诠释与文学再加工再创造上,金庸以这句话创造出了一套武功。虽然说一个悲伤心碎到“六神不安”的人能打败一个健康强悍的人有点荒谬,然而在虚拟的武侠小说世界里,作者写出的存在一般总是真理,没有荒谬可言。金庸描写了杨过的“暗然销魂掌”的巨大威力,以此诠释了离别能令人黯然销魂,却也能让人产生极大的不可想象的力量。古龙,他写出离别钩这种所到之处皆有离别的“残忍”武器,是受到了金庸小说的“黯然销魂掌”对江淹名句的诠释启发而写呢还是有意欲与金庸“诠释”的一较高低而写呢?这点不得而知。只知道他借这本小说,诠释出了离别之苦是为了相聚之乐,写出了为了与爱人相聚之乐,一个人除了可以迸发出极大的潜力以外,还可以忍受多么可怕的离别——与自己手臂乃至可能是生命的离别,这样的离别之苦,只是为了——与她(他)的相聚之乐!就对江淹名句的文学再创造这点来看,古龙笔下的杨铮与吕素文离别时,可谓是江淹所说的“剑客惭恩,少年报士……割慈忍爱,离邦去里,沥泣共诀,抆血相视……方衔感于一剑,非买价于泉里。金石震而色变……”;他的“离别钩”的人生寓意也要比金庸的“黯然销魂掌”的寓意多出那么一点点,诠释的也要高出那么一点点。

   “ 离别是为了相聚,只要能相聚,无论多痛苦的离别都可以忍受。”

    斯人已去,其文已成绝唱。

    古龙武侠小说迷与他们心目中的大师已是隔世离别,唯有黯然销魂。

    然而,没有离别,怎么会知道相聚之乐——怎么会知道——反复品读他的这些不可再得的绝唱的朝夕相聚之乐?

    人总是要死的,离别之苦总是暂时的,相聚之乐却是永恒的,那神秘的一天到来时,古迷会和古龙相见,论剑。

从奥瑟罗白毛女说到恶搞

 手上的这本书是赫赫有名的《拉辛与莎士比亚》(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5一版一印),各种文学史及理论著作对此书观点多有引用。它的作者司汤达,译者王道乾,也是赫赫有名。此书闻名已久,今日拿到翻阅,它的严肃的理论要点,咳,俺这个只顾有趣好玩的俗人是不会先看到的,里面的一些逸闻要紧要紧。

     21页中司汤达提到有一个在剧院值班保卫的士兵看到了莎士比亚名剧《奥瑟罗》。他看到奥瑟罗掐死了戴丝德蒙娜,不禁大声惊呼:“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该死的黑人当着我的面杀死一个白种女人。”他立即开枪,幸好没有打死人,只是打伤了扮演奥瑟罗的演员的手臂。这个士兵显然完全进入了剧情,产生了幻想,司汤达并说到“近几年”这样的事情常常发生。

     戏剧(电影)能带人进入一个虚幻的世界,好的戏剧往往能让观众完全忘记自己所处的现实世界,而与虚拟世界中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于此可见一斑。外国有这样的动人名剧,中国作为泱泱大国,当然也有。为杜丽娘悲哀而死的读者等这些关于古典名剧的轶闻就不举例了,老是拿祖宗的文化遗产来嚼卖弄显得后辈们无能太不地道了点。只说现代的《白毛女》,它也是一部能够“移情”的名剧,革命时代是,当代也是。看到黄世仁抢走喜儿的时候,开枪的革命士兵-,我记得关于那时的战争小说和一些文学史、回忆录多次提到过观看白毛女的革命士兵激动的枪击黄世仁的事情。汗颜,在下的记忆力一时不争气,此刻记不起枪击黄世仁的事情见于那些书中,举不出实例来,那位朋友好心提一下?

     白毛女既是名剧,人怕出名猪怕壮这话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啊,出名的东西就会被翻来覆去的拿来解读,如红楼梦似的解读出种种新意趣,甚至解读出恐怕连曹雪芹都未必知道的历史的那黑暗隐秘一角来。这种读法,严肃的说是新解读,时髦的说,就是“恶搞"吧。《白毛女》在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年7月1版1印的版本里有篇2000年重版前言,贺敬之等白毛女的作者们,在前言中提到了对《白毛女》一些新解读的看法,那些新解读在现在网络流行恶搞的时代拿出来看看真是有点意思的。

     “黄世仁和杨白劳是债权债务人的关系……解决纠纷应按照经济法来办事而不是搞阶级斗争”。由此,这些“恶搞者们”解读并重新设计了喜儿的新活法,和杨白劳开豆腐店,挣钱还债后还发家致富了。这样的设计,贺敬之等老作者对此极为愤慨,他们在重版前言里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作证“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是铁铸的事实,绝对不能接受对《白毛女》的新解读新设计-这一“恶搞”。

    赫赫。抛开关于白毛女新生活之路设计者们所存的别样心思而言,板着脸严肃认真的说吧,他们的解读设计“恶搞”的其实是很有学理味道的,特别是符合当前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经济学理论,他们的解读-恶搞比之当前网上的对《闪闪的红星》等的恶搞,所谓让潘冬子去参加青歌赛等等新生活之路的设计,要“学问”的多,也因此富有说服力的多。不过,可惜啊,白毛女的作者们还没死绝-贺敬之们还活着,愤怒的他们以自己的名誉人格来保证自己写的是现实生活中实有的事情,一时让“解读者”们难以回应这些白发苍苍的老人最后的生命呐喊,难以把对白毛女的新解读“搞”得像《一个馒头的血案》取代了原剧《无极》的江湖地位那样取代原剧白毛女的存在。

    白毛女女士这位虚构的戏剧中的人物是幸运的,她有贺敬之们保护来对抗“恶搞”。并非虚构而是实有的岳飞先生就没有她那么幸运了。面对新史学家们的对历史的新解读,他成了尾大不掉不爱好和平嗜血好战的军阀兼吃人的号召者。在有了民族大团结口号的今天,一些人在为了中华民族的稳定和谐的猎猎大旗下,将岳飞解读成了破坏民族融和团结的逆历史潮流者。赫赫,他是这个下场,洪承畴之流自然成了帮助中华民族统一的识时务的俊杰了。(施琅收复台湾一事不同,他投降清政府时,清政府已经统一中国大陆多年,其时大陆台湾已是中央政权与地方割据政权的统一战争,而不是岳飞洪承畴所处的血与火的民族生死战争时代的背景。)
   
    面对着当代的这些对于中国人民族脊梁的新解读,过去的历史脊梁也罢,历史软骨也罢,这些骨头们和写他们历史的人们即使觉得这些新解读是对自己的恶搞,可是,他们已经已经化在了那一页页的历史书里,他们已不可能像还活在2000年的贺敬之们一样站出来发出呐喊了;他们也没有八一制片厂的当前的声势,能制止的了对潘冬子的恶搞;他们,这些“背时”的骨头们只能任凭这些数典的后辈们评论他们的先祖了。对他们的解读也罢,恶搞也罢,无非是一种事情的两种说法,不过是处于战争与和平这两种不同时代的不同说法而已,而已,而已……!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他们能说什么呢?只能由他们去搞罢!

爱你的灵魂-一切

(上周早上看书后一时兴起记下的随感。这样的读书随感来也快,去也快,这段不知道为什么会记录下来,也许是叶芝的诗的魔力所致吧。曾经在MSN上给一个朋友看过,给我提了很多修改意见,删去了太多的东拉西扯不相干的胡想,嘿嘿,改成了现在这样的简洁。本来还想改,可是人太懒了,放了一周也没改。算了。)

清晨睁开眼睛,睡意未消,懒洋洋的想要捏紧拳头爬起来,一时哪能捏紧爬起,于是在身边乱放的一堆堆书里拿起一本书读上一两页,看到了这首诗……

当你老了[爱尔兰]威廉•巴特勒•叶芝    袁可嘉译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意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这是叶芝写给美丽的女演员茅德·冈的一首情诗。叶芝对于茅德·冈爱情据说是那种无望的爱情。凡是得不到的又总想着要得到的爱情,都是痛苦和不幸的。这对于男人叶芝来说真是不幸!这对于诗人叶芝来说真是大幸!对于我辈读者来说真是天幸,天幸因此看到了许多好诗!无望之爱促使叶芝为茅德·冈写下许多诗歌。远远近近的茅德·冈不断激起叶芝的创作灵感,激情的爱恋、希望的美丽,绝望的怨怅交织在一起,爱恨难说的心滴下的血凝就诗歌篇篇。

……拳头能捏紧了……突然想起了杜拉斯,想起了那著名的《情人》。
   
《情人》[法]玛格丽特·杜拉斯
王道乾 译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无限沧桑的一段打动了无数读者,也打动了同在尘世中虽说正值青春但是也有那么一点点沧桑的我拉!一直以来,总觉得这段文字有种耐人寻味说不出的对心灵的魔力,也因此对70多岁白发苍苍时写出这部小说的杜拉斯颇为敬佩,这魔力持续了多久?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魔力到今天清晨时丧失了它对我心灵的影响,取代了它的,魔力甚于它百倍的,是叶芝的诗: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你爱我衰老的脸上的皱纹,是因为你爱我的灵魂。  

    无从得知杜拉斯是少女时还是青年时抑或是老年时读到叶芝的这首“当你老了”,可以推想的是当她七十多岁时想起这首诗,想起曾有的美丽容颜,风流青春;想起那些爱过自己的英俊少年此时人在何方,曾有的激情是否还在心中珍藏;想起这些,心情泛起别样波澜,化诗中的意像为自己小说的开头,是自然而然的了。当然,也或许她从未读过这首诗,她的小说的开头与叶芝的“当你老了”只是冥冥中两个对情人诉说胸怀的心灵的暗合。

    小小的时候,冲着三毛,去看《滚滚红尘》。那时电影院正是盛极而衰时,影迷已经不多,却还保持着一个大厅放映电影,没有像现在一样改成多个小厅放映。好大的电影院里只有稀疏几个人在看,其中一个是我。当我看到老老的那两个刻骨相思的人儿终于见面,他们看到彼此,发现对方已不是记忆中的青春美丽英俊,而是一脸苍老风尘时,看到这里我哭了。我记得的——也许那时年龄小,电影中的一些事情不能了解,记忆有所失误,然而,却也不愿再看一遍以求正误——直到现在记得的依然是:当他们发现彼此已不是记忆中的他(她)时他们满脸失望迷离的神色……

    滚滚红尘中的他们如果能够遇到那个人,爱他(她)灵魂的人——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还会满脸迷离失望么
    
     如果我能够遇到那个人,那个我爱她灵魂的人-爱我灵魂的人——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

想到这里,翻身爬起做早饭吃!

读《追风筝的人》

 
    
    周日在书店站了四个多小时,看完了朋友推荐的这本美国的阿富汗移民写的缠绕着背叛与赎罪的小说,据说它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榜上长居一年有余;据说是去年全美第三大畅销小说;据说是凤凰卫视推荐的书;据说是新疆都市消费晨报连载,书店里卖的只剩手上这最后一本的“好书”;有位朋友,最近也写了不少关于风筝的文章,所以这书是应该看看的了。晚上和介绍此书的朋友谈起读后感,她知道我用了这么些时间看完一部长篇小说时,吃惊的说“那个店老板没用眼光杀死你哈!”我听了打了个哆嗦,觉得背上冷飕飕的,抱着好书要慢慢读的想法-看了数日才看了一百页左右的她,此刻的目光大约就是一柄阿拉伯弯刀!
   
      可我觉得我用了四个多小时看这本书,用的时间还多了点呢……
   
      小说的开头写的就很美,“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是的,曾经的过往,那些过去的快乐悲伤,怎么可以想忘记就可以忘记呢? “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飘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突然间,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这几句让我想起美国的一流电影《阿甘正传》开头的带动观众一起飞翔在蓝天白云里的那根白羽毛,是喜欢阿甘的作家啊!愿意站着听如阿甘一样坐在长凳上的你——讲那过去的故事……
   
     “高贵富有”的逊尼派穆斯林-普什图人-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卑贱赤贫”的什叶派穆斯林-哈扎拉人-佣人哈桑的友谊,从婴儿时期就开始了。阿米尔的美丽母亲生他时难产而死,哈桑的风流妈妈遗弃了长着兔唇的孩子与人私奔,两个都没有了母亲的孩子先后吃同一个奶妈的奶长大,哈桑的父亲-阿米尔父亲的童年伙伴兼佣人-及阿米尔的叔叔拉辛汗总是提醒孩子们:“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他们的童年时期,是在苏联侵略阿富汗之前的那段安宁日子里度过的。
   
      阿米尔打小就喜欢读书,不喜欢体育运动,他的父亲想法设法让他去玩去踢球,但这一切努力全然无效,他还是爱看书而不爱运动,因此他的身体不是很皮实强悍。上天似乎总是喜欢这样捉弄孩子们,想要读书的孩子总是会被勉强着无奈的去玩去踢球,想要去玩去踢球的孩子总是会被勉强着无奈的去读书!由于这一点,在遇到孩子们打架的时候,阿米尔总是需要哈桑的保护。有一次他遇到了喜欢读希特勒《我的奋斗》的暴力男孩阿塞夫,阿塞夫嘲笑他和一个劣等民族的孩子做朋友,为此他要教训一下阿米尔,让阿米尔明白身为一个高贵的普什图人不应当和一个肮脏的哈扎拉小子玩耍。当就要遭到阿塞夫的戴着不锈钢拳套的铁拳时,哈桑举起了他的百发百中的弹弓,“如果你敢动一动,……叫你‘独眼龙阿塞夫’。因为我这块石头对准你的左眼。”面对这个“劣等民族”的孩子的威胁,注意-是一个手拿致命武器的“劣等民族”的孩子的威胁时,上等民族的骄子阿塞夫震惊-惧怕了,“你应该对我有所了解,哈扎拉人。”阿塞夫阴沉着脸说,“我是个非常有耐心的人。今天这事可没完,相信我。”他转向我,“我跟你也没完,阿米尔。总有一天,我会亲自让你尝尝我的厉害。”  百发百中的弹弓是件很有力也让人很愉快的武器,当它包裹着一块石头时,它能让弱者转变为强者,让无力奔跑的双腿飞起来-追击那逃跑的比兔子还快的所谓强者!  靠着哈桑的保护,阿米尔又逃过了一劫。因为他的孱弱身体及懦弱的性格,他那壮健强悍打死过熊的父亲不是很喜欢这个爱读书的懦弱孩子,他欣赏的是那个仆人的孩子。阿米尔感觉到了这一点,他很想在父亲的眼里成为英雄,看到他对自己露出赞许的笑容,但是想要做到这点是多么艰难啊。为此他很不快乐。更让他郁闷的是,新年时,生日时,两个孩子的礼物总是相同的,虽然他为他的伙伴得到礼物感到快乐,但礼物总是相同的这点这也让阿米尔在快乐之余总是感觉到有些郁闷。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我记得有一年,比赛到了天黑还没终结。人们在人行道上,在屋顶上,为自家的孩子鼓劲加油。街道上满是风筝斗士,手里的线时而猛拉、时而速放,目不转睛地仰望天空,力图占个好位置,以便割断敌手的风筝线。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阿米尔和哈桑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更是追风筝的绝世高手。“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  如果追风筝的人手里拿着风筝,没有人能将它拿走。这不是规则,而是风俗。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 哈桑,总是能得到这最高的荣耀。 “在风筝跌落之前,他总是等在那个它将要跌落的地方,似乎他体内有某种指南针。”
   
      有一年的冬天,斗风筝比赛又开始了。阿米尔想要赢得比赛,想要赢得父亲一个赞扬的目光,他渴望能当上英雄。比赛的这一天,上百只风筝从早晨鏖战到傍晚,当天空中只剩下最后的两只时,阿米尔干掉了那只蓝风筝,天空中唯有他的风筝在飞翔。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全胜,因为那只最后被击落的风筝尚未被追回……哈桑拔腿就跑,他要为阿米尔追回那只蓝风筝,让他成为斗风筝比赛的完美英雄。“为你,千千万万遍!”他微笑着说。阿米尔等了许久也没见到哈桑拿回蓝风筝,焦急的他打听着终于找到了哈桑的踪迹,然而,他看到阿塞夫和同伙围住了哈桑,他们不顾古老的风俗,试图夺走哈桑手中的蓝风筝,哈桑宁死也不愿交出他为阿米尔抢到的蓝风筝——阿米尔是他的朋友,他不能对朋友失信。而阿米尔呢,看着朋友被敌人包围,他却没有冲上去和”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并肩站在一起,他藏了起来,甚至没有喊出一声来为哈桑壮壮胆子;甚至,当他看到阿塞夫扒下自己的裤子也扒下哈桑的裤子时……他也没有挺身而出,甚至,甚至也没有喊出一声……而是转身跑了……他知道自己没有挺身而出并不仅仅因为是懦弱,他“逃跑的真正原因,是觉得阿塞夫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止,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当阿米尔拿到了蓝风筝,满心喜悦之时,他发现自己无法再在太阳底下平静的面对哈桑,于是他卑鄙的在哈桑的床头下塞上了钱和手表,想要逼走他以求得自己内心的安宁。他的阴谋得逞了。面对相交了50年的老友阿里和爱如己出的哈桑的离去,阿米尔的父亲愤懑不已,他一再的要问出为什么离去。面对谎言,诚实的哈桑知道自己只要说出一个“不”字,他就能得到阿米尔父亲的宽恕,说谎者就将暴露,但是他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说。他用自己的沉默和离去保护了说谎的人,保护了他依然认为是朋友而对方只是将他当作一个哈扎拉人的说谎者。  这个世界,背叛者的侮蔑和谎言总是那么容易得逞。
    
      苏军来了。阿米尔和父亲通过蛇头,从喀布尔逃到巴基斯坦去。同车逃难的有一对抱着婴儿的年青夫妻。看到这里,感到脚麻,这才发现已经靠着书架站着看了近三个多小时了,晃晃脚,一时觉得这支逃往的队伍真有点像莫伯桑写的《羊脂球》,当然车子已经由马车换成了卡车,车上的年青女子由一位妓女换成了一位抱着婴儿的母亲。我隐约猜到和苏军关系很好的蛇头这次偷运逃往者的通关不会太顺利,阿米尔的强悍父亲会做些什么……果然收了钱的侵略者并不满足,他还想和年青女士“单独呆上“半小时。满车的人都在哀求,唯有阿米尔的父亲站了起来讲理并不顾儿子的哀求对那侵略者飘着死亡威胁的枪口大骂。枪声响过,他没有倒下,苏军士兵收起冒着青烟的枪向勇敢的他敬礼并致歉!看到这煽情的一段,意料中的敬礼,我不知道为自己的先见之明是应该欢喜还是应该悲哀。
   
      他们逃到了美国。小说那简约宁静带着点淡淡哀伤的风味随着他们离开阿富汗而离开了小说,阅读小说的我的感觉是从此后这本小说的前后风格差异之大,正如红楼梦前八十回后四十回差别之大一样,所不同的是,红楼梦出自两位作者之手,而这本,离开阿富汗后的章节里充满了好莱坞二流电影里的情节故事,与前书明显风格不一的小说,难道竟是出自一人之手么?
   
      阿米尔的父亲的离去,美国的求学、结婚、工作生活的描写如同流水帐般哗哗的飞快流过,流过了二十世纪流进了二十一世纪。直到有一天他收到了叔叔拉辛汗的信,看到了退色的照片上哈桑灿烂的笑容,心中多年萦绕不去的背叛友谊的罪恶感再次激荡起来。他回到了部族冲突内战不休的阿富汗,回到了塔利班统治下的喀布尔。他知道了哈扎拉人哈桑夫妻已被塔利班士兵随意找个借口未经审讯就打死在街头,他们的儿子索拉博被送到孤儿院但是被一个有着恋*童*癖的塔利班高官强行带走,阿辛汗要求他一定要找回这个孩子。喀布尔的一个足球场上他找到了这个戴太阳镜的高官,看到他在球场上用砸石块的方式活活打死了一对“有伤风化的偷情者”;别墅里,这位高官在欣赏索拉博的艳*舞……阿米尔的假胡子被高官一眼认出拔下,当他摘下了眼镜,原来是阿塞夫!唉唉,阿米尔的感觉为什么总是比我要慢几拍呢,我早已猜到这个人渣,就是阿塞夫这个强暴了父子两代的禽兽了!
   
      阿塞夫要和阿米尔算算少年时期的陈帐,谁胜利谁得到那个孩子。他要求手下无论谁最后走出房间,都不得阻拦!索拉博被留下观战见见世面。阿米尔从小就不是阿塞夫的对手,这次的决斗,他则干脆连手都未还,只是挨打。被痛打的同时他感到分外愉悦,他觉得他早该被人暴打一顿了,从他逃离了受难的哈桑那一刻!如今终于挨上了这顿臭揍,他顾不得想自己被打死了的话,可怜的索拉博就将继续留在魔窟,直到被玩腻了的一天到来时作为一个哈扎拉人的后代被塔利班处死,他此时只觉的满身的被压抑了许久的背叛友谊的罪恶感在痛打中似乎消失了,他只觉得罪恶感释放时自己真的真的很痛快很愉悦,于是满脸满身是血的他大笑着享受这痛快的释放。这莫名的大笑让种族主义者阿塞夫更加狂暴的挥动拳头,然而却不能打掉这让他感觉分外邪异格外恼火的大笑。眼看阿米尔要在愉悦的大笑声中被打死了,那个“不解人意”的善良孩子索拉博看不下去这一边倒的狂殴了。他举起了如他父亲一样的百发百中的弹弓!警告阿塞夫住手,不要打死人,否则就打瞎他的眼睛。身经百战枪林弹雨中杀人无数的阿塞夫早已不是那个怕弹弓的少年了,他怎么会理会一个孩子-一把弹弓-一块石头的威胁呢!于是二十几年前就该失去的左眼终于——失去了……趁此机会,失去了那令人愉快的暴打后恢复了理性的阿米尔带着索拉博逃离了魔窟……
   
      临死的阿辛汗遗书告诉阿米尔,哈桑是他父亲和阿里老婆——一个美丽的哈扎拉女人的私生子,索拉博是他的侄子……为什么作者总是要照读者猜测的可能来写呢?那个高大伟岸的猎熊者,讲求民族平等的人,之所以那么爱那个哈扎拉孩子,原来是因为这个孩子是他——普什图人的后代的人……这真是得让人不得不喊一声——原来如此啊!郁闷的喊出这样一声只会让人更加郁闷……
   
      离开故乡来到人间天堂美国的索拉博一直郁郁寡欢,直到有一天和他叔叔一起去参加阿富汗移民的斗风筝比赛时,他才露出灿烂的笑容。他们赢了,然而那只最后落下的风筝还未追上。阿米尔看着索拉博的阳光笑脸,想起了哈桑,“‘你想要我追那只风筝给你吗?’他的喉结吞咽着上下蠕动。风掠起他的头发。我想我看到他点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听见自己说。”故事戏剧性的又循环回到了追风筝上。那一次的追风筝中,他背叛了友谊;这一次追风筝中,他试图实现自己对过往背叛友谊的罪恶的救赎。追跑中,阿米尔感觉“第一片冬天的雪花”即将融化……
  
     合起的这本书的前一百多页,阿富汗的世情习俗风光描写是那样简约,文字清新自然流畅让人愉悦;两个孩子的友谊及友谊为何背叛,令读者荡气回肠感叹不已;间或杂有赞美美国的西部片,美国的强盛让人感觉出现的也很自然,它带着人的心灵不知不觉的就度过了两个多小时。然而后一百多页,从苏军士兵那意料中的煽情一枪一个敬礼开始,故事的发展成了流水帐,情节结构陷入了老套的程式化中,如那些表现救赎主题的美国二流影片一样的富有戏剧性的情节毫无新意,对美国的歌功颂德也有刻意为之有嫌过分的嫌疑了。塔利班在马扎里沙里夫屠杀哈扎拉人,干着种族灭绝的罪恶勾当时,美国人那时在那里呢?最初支持塔利班的美国人是在纽约世贸大厦倒塌后,才去“解放”处于水深火热中的阿富汗人的。同样是讲罪人灵魂救赎主题的小说,像《大盗巴拉巴》那样以书中的灵魂带着读者与主人公一同去旅行走上救赎之路而不是以紧张刺激的情节来吸引读者跟着去旅行的好书,世上能有几本呢?
   
      这本书的后一百多页,用一个多小时看早已在银幕上看过多遍的它们,真是有点浪费时间!把书放回书架,就要离开那美丽的前一百多页,心中有点不舍,25元是值得的,为这一百多页,然而,如果它们能买进200多页不是更值得么?10年后,如果阿富汗已经恢复宁静,它那里的局势不再为人们关注,而你,在时光的流逝中你没有流逝,再版的彼时我已富有且想重读你时,我将再一次拿起你,带你和我回家。

 

书市过去了

十六届书市在乌鲁木齐办,终于见识了下全国书市的风采。出版社来得很多,书来的不是很多,参展的多是去年今年的新书,大多数的书只存在于订书目录上。而我,此前总以为书市会把各个出版社的历年好书都拿来展示,盼着这次一饱眼福的……零售厅的书还是不少,可是也和书店里的没有多少差别。看到了台港澳等地出版社的书,算是别致点的事。

    参加过书市的朋友们都说书市后期书按斤卖按堆卖,这种情况我没遇见。遇见估计也不会买那些按堆卖的书了。撤展时,三联参展的书不打折,说是领导没有指示打折卖,那还不如去三联在图书批发市场的批发商那里买八折的呢。人文的倒是卖,不过,他们参展的书是些名著名译系列红色经典系列等常见系列,而且出售是按九折卖!卖不完怎么处理?给当地的代理商。译林等出版社的书在书市第二天下午就全被一家民营书店拿走,郁闷。好在,在上海译文那里看到的六月才印刷出版的郝运、王振孙译的《莫伯桑中短篇小说全集》终于以8·6折的价格买了来。感觉还好。说起来也可以等上几天,等批发商那里有书时去买8折的可以省下几块钱,但是,我等这书等了好久了,见到了不买下来会睡不着觉。

    手上已经有套《莫伯桑中短篇小说全集》了,是花山文艺出的,花山版翻译的可笑。法国作家的小说不从法文版翻译,却是根据苏联真理出版社的俄文版翻译的。买的时候没有注意细看译后记发现是俄文版的译本,对此耿耿于怀数年,等法文版的译本的心情就更为急切,好在终于等到。译文版的两位译者是法语翻译的大家了。郝运译的《红与黑》王振孙译的《茶花女》都是赫赫有名,他两译的《莫伯桑短篇小说选》早已见到,但是一直忍住不买,感觉全集会出来,买了选集不是重复浪费资金了么。

    还买了湖南文艺的散文译丛里的五本书,这书砍价算是砍下去了,从八折往下砍,最后大约是61折拿下的。其中一本纪德《新的粮食》卞之琳翻译的,四五月时在书店里已站着看过,感觉很美;那时在书店里还看过木心写的《哥伦比亚的倒影》及《叔本华美学随笔》,也很好。只是彼时牙病厉害,治牙花钱不知道会花多少,摸着瘪瘪的口袋看着这三本书书价很好的好书那敢全部拿下,只能歪着嘴盘算拿那本书最是值得。木心的文章不错,不过写莫干山、竹子和上海的那些文章也就是些回忆类的随笔,此类文章看的多了,不见新鲜。《论美貌》和《遗狂篇》-名字没记错吧-两篇文章挺别致。遗狂的主人公与波斯王、希腊将军、嵇康等等一顿闲聊,吹的挺好玩,但是花二十块钱买两篇文章,这买卖不怎么划算……《新的粮食》是今年一月的新书,估计一两年里难以卖完;《叔本华美学随笔》一书虽说和已有的叔本华的《意欲与人生之间的痛苦》一书内容十之六七重复,但是考虑到译者不同,译文也不尽相同,又是04年的老书,恐怕以后难得,更重要的是此书站着读过两遍后还想再读!看来应该先拿下这本书。五月底时再去书店,发现《新的粮食》一书架上已经难觅踪影,《叔本华美学随笔》倒是还有一册,判断失误,后悔的要命。祸福相依难料,也许书市能碰上更便宜的呢?!这么想着来安慰自己。结果,哈哈哈,这回判断没有失误!果然得来!

666大顺得书记

2006年6月6日,据说这是个好日子,对我而言更是个好日子——这天是我的生日,朋友送我一套书给我当生日礼物。选了北京出版社的大家小书系列。中午到火车头新疆图书批发市场见面后,和她去书店挑书。六辑里挑了五十本,又挑了两本商务版的《菊与刀》《武士道》。打了一个大包,扛着回了家。大家小书这个系列,去年十月就看在眼里想弄来了。钱都已经备足要去买了,可是,一个朋友推荐了当当。去那里一看,乖乖,人文版的《莎士比亚全集》居然是四折。于是立刻买了一套,又挑了些别的书,小书暂时退居其后了。今年一月,大家小书又出了洋经典的第二辑,多了十本书,总价也就又多了点,这么一来,只好暂时罢手不能想了。想它时时重印,倒也不急于一时,反正站书店里也一样的看呗。

却不想生日这天一朝得之。揉揉眼睛,晚上怎么没有做什么好梦预兆一下啊。

一日得书五十余本,这样的事情是第几回了?记不住了。不过以前都是自己掏腰包,这次是朋友赠送,又是生日礼物,却是生平第一回。开心的直想喊。在QQ上见人就说。太白、阿客她们一听就吐,上午听了吐,下午听我还在说她们就还吐,说我炫耀个没完。可是,我要是不说,不显摆下,憋在心里,那我迟早憋不住会吐出来,那可怎么办呢?嘿嘿。

四月中旬以来一直牙痛直到拔了牙后一周方才舒服。牙痛剧烈要命的时候,拿起叔本华的《意欲与人生之间的痛苦》这本小册子翻着看。他的书的主要观点就一个“人生就是一大痛苦”,这么说牙痛也是人生必然要经过的痛苦之一了。牙痛绵绵不绝,奇怪的是这段时间书也来得绵绵不绝。消费能够消解点痛苦这话似乎很有道理。至昨天生日止,得书百余册。四月时科协的一个人卖藏书,在他那里买到了战国策,历代笑话集,朱自清文集一二三册等几十本好书。那人保存书保存的非常好,这些书放了十几二十几年,大多数的书可以说还是全新的。不过,我也怀疑有些书他可能没有看过。看战国策的时候,有些书页装订时没有裁好,我得一页页裁开来看。他要是看过,怎么不把这些书页裁开呢?

谈到“书籍与写作”时,叔本华说“买书,只有当人们在同时也买到读这些书的时间后,才是一件善事。然而,通常情形往往是:购书便被认为是占有了它们的内容。”

你同她的隔离是海一样地宽广

“你同她的隔离是海一样地宽广。”
“纵使是海一样地宽广,
  我也要日夜搬运着灰色的砖泥,
 在海上建筑起一座桥梁。”

“百万年恐怕这座桥也不能筑起。”
“但我愿在几十年内搬运不停——
 我不能空空地怅望着彼岸的奇彩,
 度过这样长、这样长久的一生。”

 

      冯至这首诗——桥——的意象,要是追究源头的话,估计要追究到精卫填海这个神话故事上去了。有时想想很不屑的江西诗派的“夺胎换骨,点铁成金”等说法,觉得黄庭坚他们说的还是有些道理的。精卫填海,刑天断首而不堕其志,这些神话朴素有力,然而不免失之味淡。但是经过诗人们的妙笔点化,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悲慨激昂随风烈烈!化出另一番跌宕!精卫填海何等壮美,可这故事在冯至手上,却化作如此悠长婉转的一首情诗。

     “但我愿在几十年内搬运不停——我不能空空地怅望着彼岸的奇彩,度过这样长、这样长久的一生。” 这样的搬运工作是如此艰辛,而且99.999%都是白费力气,然而,这样长久的人生,不搬运找点事情干的话,岂不是活着更白费力气更无味么?   

    只要能稳定三年:)我就有可能做到行万里路,当然这三年里也有别的可能,可是,我总是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总是喜欢往好处想。再说,即使到了最坏的那一步,又能怎么样呢?我已经看了那么多书,大街上乱窜着东游西逛过,看过了那么多美女,比起别人,已经很幸运了。而且,而且,到时,可以骄傲的说,我曾努力的“搬运”过。

       彼岸的美,我想去看看。

《活出意义来》

    人所拥有的任何东西,都可以被剥夺,惟独人性最后的自*由,——也就是在任何境遇中选择一己态度和生活方式的自*由——不能被剥夺。(奥)维克多·弗兰克

       这几天心情郁郁,就又拿起了那本《活出意义来》。我的书,大多数都是在买之前就已经知道了书的内容和价值,这本奥地利精神病学者维克多·弗兰克写的《活出意义来》却是不期而遇偶然得之。
    
    三联书店版的书定价总是很贵,但对于它出的书,却总有着特殊的好感和信任。原因大约是买到的三联版的书,总能给我很多的物超所值的意想不到的收获!一个下午,在书店里看到了这本精神病学者写的书,觉得自己并不是精神病人,似乎不必看吧!可是,戈登·欧伯在序言中说《活出意义来》具有“文学和哲学的双重价值”,而且,它能入选“三联精选”丛书,必然有其过人之处!于是一页页的随意翻下去,慢慢的认真看了起来,回家的时候,口袋里已经多了一本小书。

    二战期间,弗兰克曾是纳粹集中营的一个囚犯,他的父母妻子都死于集中营,只有他和他的妹妹,在要试图剥夺囚犯的一切自主权及生活上的所有目标的集中营中幸存下来。集中营的命运之神千变万化,根本就是无法琢磨的一个神灵。刚刚进入集中营的人们,谁能知道被叫到“左”就意味着进煤气间,叫到右就意味着当奴隶——可以苟活一段时间呢?!营中的老囚犯,都知道上了休养营的花名册,一般来说总是意味着要去煤气间,于是有人知道自己上了所谓的死神黑名单时,总会千方百计留下来,留在饥馑的人相食的人间地狱,甚至哪怕是用去值风雪中的夜班——只能多活几天——来替换去休养营也成。离开世界的时候,他会知道自己错过了“千载难逢”的真正的休养营吗?!

    对这无法预知的命运之神,弗兰克讲了个“德黑兰的死神”的故事。大意是“一个有钱有势的波斯人和他的仆人在花园散步,突然仆人大喊大叫说他刚刚遇上了死神,死神威胁要取他性命。仆人请求主人借他一匹马,他好逃到德黑兰去,当晚就可以到达那里。主人答应了。仆人上马疾驰向德黑兰。主人才回到屋中,就碰上了死神,他质问死神‘为什么恐吓我的仆人’?死神说‘没有恐吓他啊!我只是奇怪他怎么还在这里而已。今天晚上,我打算在德黑兰和他碰面那’”!

    弗兰克的笔下的命运是如此难以把握,死亡总是不期而至,是否意味着他要说明”人乃是完全且无可避免地受制于环境呢”?!因此生命的抉择和自*由就是无所谓的呢!不!

     死亡既然是集中营命运之神的工作,是营中囚徒要迎接的命运,如何面对死亡,是怯弱卑贱还是勇敢高贵的面对死神,就成为“除了这寒伧可笑的一身之外别无余物可供丧失”的囚徒可以自*由抉择的唯一一事了!夕阳西下,火烧云色彩斑斓,落日余晖下的巴伐利亚森林,是那样美丽。放弃一切生命和获释希望的死囚们,在泥泞的集合场上,灰黑的茅舍中,看到这美丽的景色,有人视若无睹,只顾想着晚餐的汤里会有几颗豌豆;也有人慨然一笑叹道:“这世界怎会这么美啊!”

    弗兰克在书中特别谈到,饥饿的集中营中,总有在营中的各房舍之间安慰难友,鼓励他们的生存信心,并把自己仅有的一片面包——意味着生存=生命的一片面包让给别人的人。这种人,即使寥若晨星,也足以证明:人所拥有的任何东西,都可以被剥夺,惟独人性最后的自由,——也就是在任何境遇中选择一己态度和生活方式的自由——不能被剥夺。人在被剥夺的“一无所有”环境下的抉择,决定了人是否会屈从于命运,任其剥夺人的真我和“内心生活的自*由”,也决定了人“是否将因自愿放弃自*由与尊严,而沦为境遇的玩物及槁木死灰般的典型俘虏。”

    集中营里饥饿的没有生命的任何保障的奴隶生活令人窒息,获得自*由的日子更是遥遥无望。随着一个个希望的未来日子一个个化为绝望的过去日子,很多囚徒,因此对自己的未来失去了信心。丧失了重获自*由的信念,精神彻底崩溃,人自然就完全沉沦,一任身心彻底衰竭。卧于床上,躺在自己的排泄物中,一动不动,等待那最后的时刻的到来。这样容许自己的精神防线彻底丧失的囚徒,如果不能给他指出一个可以期待的未来目标,借以增长他内在的精神力量,他就会沦为集中营恶势力的牺牲品,心力衰亡的他是无法活到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刻的。
   
    弗兰克还说起过自己的经历。他有一天满脑子想着集中营的悲惨生活中层出不穷的各种小问题,比如晚上会吃什么、汤里会有几颗豌豆的问题,想着想着突然之间觉得这种没有尽头的无望悲惨生活实在是让人厌倦。是啊,生命在命运之神的玩弄下,过得如此痛苦没有任何自*由和解放的希望,只能想想莫须有的几颗豌豆,生命的存在——活着有什么意义呢?!好在他是一个精神病学者,立刻意识到了自己的精神上有问题了。于是他强迫自己把思想从这些芝麻小事上移开,转向别的思考主题。于是突然间,在集中营的雪地上,他看到了自己置身于一间明亮、温暖、高雅的讲堂,站在讲台上对着全场凝神静听的来宾发表演说。演说的题目是:关于集中营的心理学!那一刻间,他在集中营中所受的一切苦难,都变成了他手上的一项有趣的心理学研究题目,从遥远的未来的科学立场来看现在,全都变得客观起来了。他此时所受的苦难,对未来的生命而言,竟是如此的富有意义!他就用这种说起来“不切实际”的办法——喜欢为洋学问训诂考证,说种种洋学说在中国典籍上早已有之的国人,或许会说这是阿Q精神吧——让自己超越困厄的处境。

    集中营的痛苦岁月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一句话时常萦绕在弗兰克的心中:“我只害怕一件事:我怕我配不上自己所受的痛苦。”

篱笆那边

 
    篱笆那边博客上的这四个字,感觉是那么熟悉,在什么地方看到—认识了它们,一时却是无法记起。想起博客的主人喜欢狄金森的诗歌,和我相识也是因为这位诗人,于是转过身来,到书桌上去拿她的诗集。书桌很小,只能容双臂放下;书桌很大,桌边十个纸箱堆起五个书堆,延伸了桌子的可用面积。箱里是不常看的书,箱上堆着常看的书,摞在最上面的几本书里,有一本就是—狄金森诗集。喜欢的诗都折了页角,这次一打开书,一下跳入眼中的就是篱笆那边四个字。
    
篱笆那边/有草莓一棵/我知道,如果我愿意/我可以爬过/草莓,真甜!/    可是,脏了围裙—/上帝一定要骂我!/哦,亲爱的,我猜,如果他也是个孩子—/他也会爬过去,如果,他能爬过!
    每次读到这首诗,总是要轻快一笑。法力无边的上帝,这个世界任何一个光明或黑暗的角落都能去的强人,在诗人调皮的眼里,他能否爬过篱笆,采摘到那甜美的草莓,却都是一个疑问。上帝,你还是一个孩子么?
    少年时狂看评书、武侠和战争小说的我,喜欢上狄金森,纯属偶然。一天,有一位朋友要我帮他写情书,彼时所谓写情书,其实就是一个少年抄些美丽的话拼凑成文去哄另一个少年的心。考虑到情书的阅读者喜欢诗歌,为了投其所好,于是去翻姐姐的柜子,找出几本中外诗集来走马观花的寻找能打动人心的靓句。翻一本外国女诗人的合集时,不经意中,看到了她。    如果我能使一颗心免于哀伤/我就不虚此生/如果我能解除一个生命的痛苦/平息一种酸辛/     帮助一只晕厥的知更鸟/重新回到巢中/我就不虚此生。  读到这首诗,我第一个的念头是,这个外国女诗人如此富有侠义精神—简直就是个中国的舍生取义的“大侠”哦!可惜这个选本里只有“大侠”的三首诗,看着不过瘾……    
   自此以后,喜欢上了狄金森,开始寻找她的诗看,抄写下来。追随她的生命过程中,认识了狄金森诗歌的译者江枫,因此知道了诗歌的译者有多么重要;随着江枫又认识了他翻译的雪莱诗歌,就这样慢慢的喜欢上了外国诗歌。狄金森,我最爱的外国诗人,在1999年12月30日,新世纪即将到来前的日子里,我买到了梦寐以求的她的诗选,可以近距离的体味她传奇的诗歌人生。
    这位有“阿默斯特修女”之称的抒情诗人,自25岁起断绝社交,闭门不出。家务劳作之余就是写诗。她写了1775首诗,生前却只有十首诗歌发表过,报刊的编辑不能欣赏她的诗歌的新颖,建议她不要急于发表诗歌;而她,也不愿意,为了能在报纸上发表自己的心血,来把那一块块美丽的心灵晶体,生硬的切割修改以适应当时的诗歌风潮。就这样,她将自己诗歌的发表,推迟到了身后。她写道:“发表,是拍卖/人的心灵—/贫困,批准/这种腐败行径/     也许,只有我们,宁愿/从我们阁楼的斗室/一身洁白,去见洁白的上帝/也不用我们的“白雪'投资/    思想,属于/给予思想的人—/就向他,体现思想的灵魂—/出售高贵的歌声—/    经营,应该做/神圣美德的商贾—/切不可使人的精神—/蒙受价格的羞辱—
   常常在想,狄金森如果知道在自己离去后,自己的美的结晶终于为世人所知,开始大红大紫;她和美国文学之父欧文及大诗人惠特曼并称为美国文学的三座高峰,她如果知道这些,会有什么感想呢?她会在意这些么?我为美而死,对坟墓/几乎还不适应—/一个殉真理的烈士/就成了我的近邻—/   他轻声问我“为什么倒下”?/我回答他:“为了美”—/他说:“我为真理,真与美—/是一体,我们是兄弟”—/就这样,像亲人,黑夜相逢—/我们隔着房间谈心—/直到苍苔长上我们的嘴唇/覆盖掉,我们的姓名—当她因为肾病,在昏迷中离去时,她一定是吟唱这首诗,去陪伴真。
    一生安静平淡的过着孤独日子的狄金森,她的内心却是激情彭湃。她的诗里的爱情是这样的炽热。    暴风雨夜,暴风雨夜!/我若和你同在一起,/暴风雨夜就是/豪奢的喜悦!/    风,无能为力—/心,已在港内—/罗盘,不必,/海图,不必!/泛舟在伊甸园—/啊,海!/但愿我能,今夜,/泊在你的水域!   的确,和情人在一起,需要方向,需要别的什么吗?!爱是什么,为什么而爱,有必要考虑吗?    “为什么我爱”你,先生?/ 因为—风,从不要求小草/回答,为什么他经过/她就不能不动摇    因为他知道,而你/你不知道—/我们不知道—/我们有这样的智慧/也就够了。  闪电,从不询问眼睛,/为什么,他经过时,要闭上—/因为他知道,它说不出来—/有些道路—/难以言传—/高尚的人宁愿,会意—/日出,先生,使我不能自己—/因为他是日出,我看见了—/所以,于是—/我爱你—/ 
    寂静的山上,寂静的房子里,一个人对着冷冷的显示器打着这些文字,体味着19世纪大洋彼岸的一颗美丽心灵,想起她热烈激荡的情歌,寂静平淡的人生;她留下了轻灵隽永的一首首美丽诗歌陪伴着世人,而她,孤独时却没有人去抚慰轻哀的心……一时间有些意兴阑珊。难道说,所谓的爱情,只能存在于文字当中么!心和心的距离,总是那么近那么近;人和人的距离,却总是那么远那么远……想起这些,孤独总会悄悄的侵入心间。然而,回转身来,背对电脑,面对书桌,有书为伴,有诗为伴,随着书页的翻起,轻快的一笑声中,悄悄袭来的它,就又那样悄悄的溜走了。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骏马能像/一页跳跃着的诗行那样—/把人带往远方/   这渠道最穷的人也能走/不必为通行税伤神—/ 这是何等节俭的车—/承载着人的灵魂。

宝黛恋情之读书断章

       “哎!沉重而忧郁的琴弦啊,你可还记得那首古歌,曾使我热烈感动过的古歌?天使把它称为天国之乐,魔鬼把它称为地狱之苦,人类把它称为——爱情!”看了红楼梦后,倾心于宝黛的生死绝恋,可是又有一点不太明白他两的情究竟为何物,想搞清楚这个问题,于是就翻翻《情爱论》等专门讨论情为何物的书。然而,诚所谓你不说我还明白,你一说我反而糊涂了——越发糊涂就是看书的结果!对于这个人人都有自己一套框框的问题,那些书上居然也没有说出公认的明白的定义来。就是写出宝黛千古之情的超一流作家曹雪芹,在这本据说是能解释岀一切真理的红楼梦里,也只是含混的说宝黛互认为知己,并没有详细定义说明宝黛之情为何物。想到红楼中警幻仙子和王夫人等对宝黛恋情的态度,用海涅的这段诗来解释世间情为何物——宝黛之情为何物的问题,倒是恰好对上号……
    
    没人能说清楚情为何物,但是所谓无情不能动人,小说里如果没有爱情大概是和饭里没盐一样的滋味。古时人们常说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于是才子佳人大团圆的爱情故事大行其道。可是往往物极必反。肥鸡大鸭子吃腻了,贾府的小姐们就想吃点野菜儿清清口;正经红学看腻了,当今大众们就喜欢上了刘心武的秦氏评书的惊心动魄;才子佳人大团圆读烦了,清时的曹雪芹就要写一出宝黛爱情悲剧让大家流流泪了。
    
    据说,悲剧——尤其是爱情悲剧能震撼人的心灵陶冶人的灵魂,能显出爱情的伟大来。又据说宝黛的爱情悲剧就是一出伟大的悲剧,这出悲剧蕴含了无数高尚的道理,所以才引无数英雄佳人竞读之,内行的他们读出了什么高尚东西?我这俗人不得而知。外行人看热闹,我却连热闹都没有读出,只读出了郁闷二字。人们总是说为了爱情可以牺牲一切,包括生命。而宝玉在奶奶父母面前,对自己感情却连提都不敢提。 

    鲁迅的《幸福的家庭》写出了婚后劈柴白菜的日常生活;钱钟书的《围城》写出了婚后想走出城堡的故事;此后,婚姻是爱情坟墓的观点渐得人心。为了让美丽的爱情永存,也为了显出自己写的爱情的伟大——显出自己小说的写作水平来,时下的作家们特别是小说家们写起爱情故事来,全然不顾“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的大众心理,专门写悲剧。他们似乎都没有看过王国维先生的三种悲剧说,一个个对自己书中的人物下手都特别狠, 红斑狼疮尿毒症白血病等等难治的慢性病还有洪水沉船等天灾人祸一个个轮着上场,不把男女主角中的一个角儿送上不归路另一个角儿的眼泪不流完这事儿就不算完;不让读者的眼泪哗哗流;作者的口袋里银子哗哗响,这事儿也不算完。想起福楼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他;托尔斯泰不得不把安娜送上铁轨时,心碎的躺倒在沙发上的心情;曹公为宝黛之爱的披阅十载呕心沥血,不禁身上打了个哆嗦。现在的作家和小说,到底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了!
    
    曾经对宝黛常常厮混在一起,同床同饮同食却始终规矩的不越雷池半步纳闷,封建礼教咋就这么厉害呢?人性就这么容易被压抑住么?看了《围城》后心下有点明白了。据杨绛女士在“围城”附录里透露,她先生的梦中情人就是围城里的唐晓芙。由于爱极了唐晓芙,以至于钱钟书先生舍不得把他的颜如玉嫁给那个和熟食铺子鲍小姐有一腿,又和“才女”苏文纨拉过手亲过嘴的不洁浊物方鸿渐。难道就是因为如此,有洁癖的钱老先生甚至舍不得让唐小姐和方大傻有什么过分亲昵的行为吗?这也难怪,谁能让自己的梦中情人去和另一个男子亲昵呢?!哪怕是在书上!钱钟书先生借着写小说的机会写岀自己的梦中情人,用柏拉图的话说是精神恋爱,用弗洛伊德的话说那是力必多的升华,用曹雪芹先生的话来说,那就是意淫了。据说,宝玉身上有雪芹的影子,那么黛玉是宝玉的精神恋爱的对象,换句话说,她也就是曹公借着写小说的机会为自己塑造岀的只存在于书上的梦中情人了?想起宝玉和袭人等的滥情,只能长叹一声!

    人们都说大观园是曹公塑造的理想精神家园。宝黛生活在这里,自由的吟诗作画,自由的恋爱。也许,就是因为住在这么一个美好的地方,在面临爱情危机时,宝黛也没有私奔。他们不知道一墙之隔的外面世界是什么样子,人间乐土有那里能比得上大观园呢?想起《海上钢琴师》里的1900,只有听着海浪的声音才能弹出他那来自天堂的琴声。对于他来说,那艘船就是他的伊甸园。舷梯那边的土地,究竟是地狱还是天堂他害怕知道,他害怕一踏上土地后就失去了现有的乐土,再也弹不出心灵的声音。总是拒绝走出那一步,哪怕是为了爱情,他也没有走上土地一步,依旧固执的守卫着他的船,他的精神家园。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精神家园为什么总是只有一个呢?宝黛和1900守卫着他们的精神家园,当然是没错。然而,如果只是守卫,恐怕最后的结局,也就是抄捡大观园和炸船。

    我想再次拥有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时的心情。那时,王子和公主经历千难万险后总是能走到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那时,对这些可爱的故事冒出来的地方——那一本本书总是充满了希望;那时,以为翻起一本本书大团圆就会来到身边……

宝黛不私奔的郁闷

      待月西厢下,迎风半户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西厢记这样的才子佳人一见钟情暗结百年之好的不良故事看的多了,就有点看邪了脑袋。每每看到书中男女爱情遭到了世俗人的反对,那两人却无计可施时就急;看红楼梦中那两位和我一样爱看西厢的朋友—被誉为追求个性解放的反封建斗士的贾宝玉林黛玉两位同志的爱情故事时就更急,觉得他们的爱情生活,过得实在是太过正儿八经了点。真正是白看西厢那些好书了!怎么就不知道偷偷结婚或者干脆私奔呢!

      宝黛爱情可以说是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大观园中一段时间里没有崔老夫人这样的老顽固管教拘束,他二人均知彼此共有一心,又都深受邪书影响心思不正,来往又自由方便,不避男女之嫌,同床共枕的说着耗子精的故事居然都行!这么好的条件,青春年少血热时,发生故事是正常的,不发生故事反而会让袭人等君子之流觉得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可是,他两的的确确真的没有发生不才之事,更别说发生什么私奔一类令人惊诧的事了。却是为何?

      说起宝玉这个其实不傻的傻小子,初解人事的他就和袭人有了一腿;看到宝钗姐姐的雪白丰满的膀子也想去摸上一摸;对尤三也是赞不绝口的“尤物尤物”的;可见这个动不动就说要去做和尚的小伙子六根并不清净,满脑子都是风情哪!可是就这么个风流小伙,见了林妹妹却只有了唯唯诺诺无休无止的解释,一肚子的花花肠子不知道飘到了那里去!

      黛玉行酒令畅饮时心中都怀着纱窗也没有红娘报的遗憾,春眠懒起,星眼微饧,香腮带赤,叹息着每日价情思睡昏昏,可见她是多么的向往西厢情趣!然而正是情思大起时,睡昏昏时的梦中男子果真神魂荡漾轻飘飘的来到了面前与己调笑时,她却登时忘却了梦中西厢之乐沉下了脸教训起了宝玉。

      常常觉得,如果宝黛不那么正经,终越雷池,哪怕只是越了半步,他们的故事就可能不是悲剧结局了。然而这想法毕竟只是“如果”。探究这固守原地的原因,估计宝黛二人可能对爱情奉行的是柏拉图的精神恋爱;也可能是黛玉美若女神,宝玉见了她就顿失凡俗之心?!前者不大可能,因为他们都做着结婚的美梦;这后一点倒是有可能的。《情爱画廊》里的周由,初见水虹,尤其是初见水虹的美丽裸体时,为美折服,大脑中一片空灵圣洁的美感,一时浑然忘却自己是个男人!水虹之美尚且如此令人震惊忘我,比她美上个千万倍的黛玉的美,对宝玉的影响……,咳,为什么不越雷池,还是不要详谈为妙!

      当然,也或许是宝黛一心等待贾母为自己做主,成就了这桩几乎满府的人都认同的美好姻缘。既然心怀永结秦晋之好的希望,自然也就不会如绝望的张生莺莺做出好事来,也就更谈不上私奔了去!可是当后来长辈做主的希望破灭时宝玉为什么也不与黛玉私奔,干干的坐以待毙,就有点想不通他们怎么这么蠢了。

      难道是宝黛知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出去了如娜娜一样图了一时痛快,可是等带岀去的银子花光后,等待着没有生存能力的他们的就是堕落或着回家的结局而不敢出去吗? 其实,外面的世界虽然不好混,但是也不像鲁迅先生说的那么难混。小文夫妇,一对少时锦衣玉食成年后一穷二白的八旗贵族子弟,在《四世同堂》演绎的那个艰难时世里,仗着少年无忧闲耍时学的胡琴京戏做了票友,收入颇丰,居然混出了个美好的小康生活。宝玉也爱戏,和优伶蒋玉函票友柳湘莲还是至交;黛玉也爱戏,身段儿更是绝对的在小文夫人之上。身逢盛世,他们出去后作个票友混饭吃比起生在乱世的小文们来应该是容易多了的!

      可是,可是,可是,他们没有出去!

      胡想是轻松容易的,然而想不通时却更容易郁闷。只是再怎么郁闷,书中的故事都不会为照顾读书人的心情而作个改变。 传说中奉旨续书修改红楼的才子高鄂不忍大改红楼的悲剧结局;当今大腕周汝昌也无力改变红楼梦的令他老人家十分不快的高鄂版结局,何况只会胡想的我辈!

      为了解闷销愁,只有暂且扔下红楼,看看张生柳梦梅们金榜题名的那几页换换心情去!

写给蒲柳一般婀娜的女孩

                     文/独与鹤飞
   
    和她,无意中又聊起了书,无意中说到了儿童文学这本杂志;又无意中,她说到了在儿童文学里认识并记住了刘绍棠,就这样开始知道了她在大学时找刘绍棠的小说看,喜欢上了以刘绍棠为代表的乡土文学;就这样,她也无意中知道了我也很喜欢蒲柳人家。那一瞬间,敲着键盘的手轻快欲飞;我知道,身在中国东西两端遥望的我们,定是会意的微微一笑。
   
    看蒲柳人家时的我有多大?年龄早已经忘记了,那时太小太小了。只记得识了几个字的我,牛气烘烘很老成的不愿意看童话和小画书,是啊,那是那些小孩子们看的书,我怎么能和流鼻涕的小孩们看同样的那些书呢?于是专翻大人的书来看,不管看懂看不懂吧,拿过来就一页页的有模有样的翻着看喽。
   
    一本纸页都泛黄的没头没尾的老杂志,在某一个夏天闷热的鸟儿都不叫的下午,被我从一个破箱子里揪了出来,窗格透进的阳光里,瞬时尘土激荡了起来。翻开,恰好看到了小何满子打鸟抓到了准备吃鸟肉的那段,我喜欢打鸟呵,因为我总是一个鸟儿都抓不到。能逮住20几头小鸟儿!这一下子就被他吸引住了,顾不得批评他不懂得爱护保护环境,只顾竖起指头佩服他牛!
   
    彼时我想到了他是小孩子了没有呢?记不清楚了。我已浑然忘却了自己的大人身份,只一头攮进到书里,开始不顾体面的跟着那小屁孩屁颠屁颠的满村乱跑了。去看吉老秤钉马掌;一起去瓜田摘香瓜;眼睛贼溜溜的四周瞧了下,看到了望日莲用她粗大的黒辫子缠绕着周小子,赶紧飞快的闪开,少儿不宜呵的镜头,眼睛可是要针眼的哦。七月初七的夜里,我们来到葡萄架下听牛郎织女的哭声,没有听到天上神仙的真情,却听到了一对人间痴男怨女的窃窃私语。是你问我他们说了些什么吗?哼!知道也偏不告诉你!
   
    那个下午,我在运河河滩上溜了很久,感觉到了和小伙伴满天跑有多么快活。既认识了永远不知道是什么鸟儿的花胡不拉鸟,也知道了那个美丽的节日七夕乞巧。就在跟着那个下午来的繁星满天的晚上,在院里乘凉时,,风吹葡萄叶的沙沙声中,缠着妈妈讲起了牛郎织女的故事,讲起了七夕;在妈妈轻柔的语音中,知道了那些从前的故事,知道了在从前……不管是孩子的,还是大人的,他们的美梦总能成真……
    
    那个下午,那个夜晚,那个何满子,就那样过去了。从那以后,在翻大人书的时候,也开始翻起了小人书,翻起了别的何满子的故事,和他们一起奔跑,跳跃,玩耍,虽然,这一切都仅仅在书上发生着,可是依然是那么真实,那么有趣!和从小人书进到大人书的你,我们有着的是南辕北辙的经历呵,一如我们现在的东西相望。
   
    梦想着长大,梦想着快快作个成年人;梦想着有一天一根美丽粗长的黒辫子能轻轻缠绕上我,无数轻柔的发丝拂过我的眼睛,在七夕的夜里我们说着过去现在和将来;童年梦想的时候,有时觉得这好像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可是成年人人说,有希望,梦想总能成真。
   
    是的呢。那一根网线,那一根黒黒的粗长的辫子,那辫子上的无数发丝-信息轻拂过的我的眼睛,就这样无尽温柔的缠绕上了——跳动的心。
   
3/25日凌晨1点。过着北京时间的她,已经好久没有发过消息了。看来是没有来得及招呼一声就睡去了吧!只留下我一人孤守在黑夜中,在北京时间凌晨一点-乌鲁木齐时间23点的时候,慢慢的打完了这篇文字。发出文章。
    它,还要等着太阳升起,等着她睁开双眼,来到我的博客,才能扑进她的明亮的双眼,告诉她我夜里一直等待说声再见;不知道这篇文章,会不会如我一样等的心焦呢?

曹雪芹的狐狸尾巴

                                                           
                                    文/独与鹤飞

纯属“狐”言乱语。如果你被我的“狐”侃迷惑住,俺可不会给解药;如果你看了不喜欢,可别说我羊肉吃多了哦!

    
当今的美女,喜欢以狐狸精自诩,越美丽越善解人意越体贴入微的女孩越喜欢以更厉害更具魅惑力的狐狸精——比如九尾狐狸精自诩。蒲松龄先生泉下若是有知,自己数百年前解构重塑狐狸精的可爱形象所点起的星星之火已成燎原之势,终于颠覆了自妲己以来压在九尾狐狸头上的千年妖气,是可以含笑转世寻找他所爱的狐狸精去了。
    聪明机灵又美丽的狐狸,它们有着可爱的瓜子脸,俏皮的尖下巴,毛茸茸的眼睛忽悠的你心跳加快!而且它们还有人类没有的大尾巴!那条上下左右闪动着的火红大尾巴,真是让人眼花缭乱!郁闷,人类怎么就没有这样一条漂亮尾巴呢?不过,狐狸的尾巴虽然漂亮但是似乎并没有得到多少好评。比如一个人要是演戏穿帮了,就是“露出狐狸尾巴了”;普里什文在他的《没命的赛跑》一文中也纳闷狐狸“为什么它要有那么一条漂亮而又仿佛毫无必要的尾巴呢?
    见到阳光的同时也失去了胚胎时曾经拥有过的尾巴的人类,没有尾巴来作比较,对于动物尾巴具有什么功能和作用的确很难理解,这自然正常。不过,虽然难以理解尾巴儿的功能,但是或许是因为失去的东西总应该是好的,人类似乎也挺羡慕动物的尾巴,比如评价一个人做事往往用“有头有尾”来赞美他做事有始有终,像写文章啊小说什么的,就讲究所谓“凤头,猪肚,豹尾”,做这些事情时,做岀一条漂亮尾巴总是很重要的。
    
    小说家们都了解读者那想知道故事发生发展结束的详详细细的欲望,喜欢听有头有尾的故事,因此,大多数的作者们很乐意给读者讲这样的故事。《三国演义》,从汉末乱生群雄争霸讲起,到三国中原逐鹿的风云变幻,最后是三家归晋九州统一;《西游记》故事开始于孙悟空诞生结束于孙悟空成佛。《约翰!克里斯多夫》从克里斯多夫的出生讲到了他的死亡;《百年孤独》写出了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和马贡多小镇百余年的兴起、发展、鼎盛直到消亡的历史;这些小说,不管作者在小说中每一回或者说每一段中放下多少扣子包袱来牵着模范读者①的鼻子跟着小说的故事情节走,折磨着读者的急于知道下文的迫切心灵,然而到了最后的结尾时刻,无论结局是中国式的大团圆还是西方的悲剧式结局,这些作者们总是会老老实实的解开扣子包袱,告诉读者故事的尾巴是啥样子的,以满足读者喜欢刨根问底的好奇心。
    各式各样的漂亮尾巴瞧得多了,拿起一本书,小说也罢戏剧也罢,只要看看它们的尾巴,一般就能猜出作者的意图及小说是什么类型属于什么时代的。男中状元女封诰命,那是封建时代大团圆的才子佳人小说;东方欲晓英雄前行,一般总是昭示理想希望奋斗的革命时代的革命者小说。这些光明的尾巴,属于那个时代的读者读起来总是很带劲很鼓舞人的。比如范进他们,读着大团圆自然要玩命考状元,王宝钏们读着大团圆自然就会苦守寒窑几十年等老公。;革命者呢,即使革命队伍被暂时击败,如《毁灭》莱奋生的游击队只剩最后19个人,只要多看看这样的光明尾巴,知道黑夜就要过去,东方的太阳就要阳光普照大地,就不会丧失胜利信心,雄纠纠的走向太阳升起的东方。是不是有点跑题了?那我回来继续说作者及其对小说尾巴的安排。
    然而总有那么一些不老实的作者,他们特能善解人意,对读者之关怀备至,简直堪比九尾狐狸对男士的温柔体贴。这些聪明的作者们,知道一些人总是向往自主的选择生活,喜欢自己决定生活的走向,换句话说,就是读者中总是有些不那么安分守己的,并不总是甘心受作者摆布的,喜欢从自己的角度去读故事的经验读者们。的确,被牵着鼻子跑的滋味很好受么?!为了表示自己对这些读者的尊重、理解和关怀—你想要自*由是不是?好,我给你自*由!我不给你看故事的尾巴了,来来来,自*由的你自个儿来揪岀故事尾巴吧!精致点的说,就是他们客气的请读者凭着自己对生活和艺术的理解来自*由决定故事的走向和结局。《雪山飞狐》的结尾,胡斐、苗人凤所站的巨岩无法承受两个人的重量即将滑落;他两各自使出绝杀一招,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地步;苗若兰在等着情郎和父亲一起回来;胡斐对着既是大英雄又是情人之父更是杀害自己父母的仇人的那一刀劈是不劈?金迷们,以己之心推测他人之心哦,估计大伙和我一样被这永不可知的一刀折腾的头晕,和我一样在少年意气时与金迷们争辩探讨过这一刀的无数种可能……金庸老狐狸尚且不知道这一刀该不该劈,你我再怎么探讨,又能说岀什么框框呢!
    爱伦·坡在写《亚瑟·高顿·皮姆的陈述》这篇小说时,为了表示对读者自*由的尊敬,也故意不写出结尾。“现在我们奔进了瀑布的怀抱,峡谷敞开胸怀迎接我们。但在路上却出现了一个比任何人都大的多的人形尸体,皮肤的色彩是那完美无暇的雪白色。”就在这里叙事者的叙述嘎然截至,到底发生了什么?估计迷上爱伦·坡小说的读者要用下半辈子的时间去探究到底发生了什么吧!而且,爱伦·坡担心他这样做,“读者们仍然没被想知道永不可知的事情的欲望折腾的精疲力尽,于是这个作者,而不是叙事者,添加了一个注释,告诉我们:在皮姆失踪后,‘他剩下的几章陈述……已经再也找不到了’。”②这几章随皮姆失踪而失踪的故事到底说了些什么呢?!想要动手续书的“坡”迷应该不少,不过,再怎么多,应该也比不上想要续书红楼梦的红迷之多吧!
    
    写到这里,虽然还没写到结尾,但是我的狐狸尾巴已经露了出来被大家看到了!不就是想谈《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吗!何必绕这么大一圈子!!!赫赫,当然是想谈后四十回;想谈《红楼梦》这消失了的尾巴;而且,非但如此,我还想说曹雪芹可能是头有着漂亮大尾巴的火狐狸呢!!!当然会有红迷指责我这么想是亵渎曹雪芹先生,可是,我本来就是异想天开的在“狐”说么!把聪明的曹雪芹想像成美丽的狐仙妹妹,对于一个吃多了羊肉的人——不——狐狸来说,是可以允许的吧!其实,本来可以直说我的观点的,可是,怎么办呢,最近看的狐狸故事太多,尤其那篇《没命的赛跑》里的狐狸的漂亮尾巴的一甩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让在看《聊斋志异》时就不要命的爱上狐狸精的我又深深的爱上了狐狸,近狐者狐,所以我喜欢兜圈子晃尾巴的来牵着各位跟我跑上那么一圈,还请见谅了。
    
    据说《红楼梦》的前八十回,早在曹雪芹去世前十年左右就已经传抄问世;据说抄本时价几十金;又据说书的后半部分也已经“基本”完成,只是由于某种原因未能传抄行世……每每看到这样的观点,我总是很纳闷,“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如果十载时光能定稿前八十回,后十载时光就不能定稿后四十回,或者四十回中的一部分么?而且,那个时代的读者看起来真的是很友好啊,对写小说连载挖坑的作者竟是如此宽容,看了前八十回,老实的读者们居然可以安静的等待后四十回等上个十年光阴,而并没有打到曹雪芹的家门上去索要后文,他们用了多大的毅力才按下了那颗急着想知道“后来”的焦灼的心呢?(要是换做现在这些读网上连载小说的朋友们,咝~!估计曹家的房顶要被揭了吧!)前八十回抄本时价几十金,后四十回如果基本完成,时价又该几十金呢?那时小康人家一年的生活费也不过二三十两银子,几十金对于举家食粥的赤贫曹家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生活费!雪芹先生难道就没有想到抄上个几回“基本”完成的后四十回去卖银子给饥饿的宝贝儿子换点肉吃么?!就算雪芹先生有着不顾一切的清高不愿抄文卖钱给儿子换肉吃,那么那些抄书卖抄本赚钱的抄书者呢,他们也没有去想法子得到那“基本”完成的后四十回抄来换“几十金”过日子么?!脂砚斋、畸笏叟等众多自称是红楼梦作者的合作者的红楼批评者们批评红楼时,都流露岀他们看过后四十回,难道他们这么多批评者,只看一部后四十回的手稿并在这一部手稿上面批注红楼么么?他们在同一部手稿上批注的前八十回流传出去广为传抄,为什么同一部手稿的后四十回就没有流传出去呢?,一部手稿众多批评者争阅点评,不知道他们是否有过为争着先看后四十回,为抢坐后四十回的沙发而大打出手的经历呢?!    
    曹雪芹抨击“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千部共岀一套”,一心要翻出“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的章回言情小说的套路,欲“令世人换新眼目”。让世人耳目一新,首要的自然是要在小说内容上翻新,塑造岀一系列不同于以往才子佳人的全新人物。这点他成功做到了。那么次要的形式呢?小说的形式就不需要翻新了么?考虑到红楼梦之前的章回言情小说千部一套的大团圆结局,他可以写出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悲剧尾巴,来一反大团圆的传统形式。可是,其时乾隆盛世,国家承平日久,人民安居乐业,正是祖国山河一片红的大好时光,他却写出一个钟鼎大家的破灭结局,未免和时代气息不相符,乾隆老儿能容的下这样的小说尾巴么!写大团圆尾巴,却又落入旧套!写主人公暴病身亡或因为别的突发事件而死来结束小说么?那又成了《金瓶梅》的翻版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想法子找出第三条路走以求翻新,那么,写出个没有结局没有尾巴的章回小说来在小说形式上有所创新,就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挖坑是没有错的,但是挖个旧式大坑翻不出花样就是有错的了哦;倘若挖出个新坑来晃大家的眼睛帮助开拓思维,那你就是改革创新的人才了!
    
   《红楼梦》写到第八十回,主要人物均已出场,此时贾府及大观园盛夏繁华已过,秋意侵人。十二钗中,秦可卿已死,迎春出嫁;副钗中的晴雯也已死去。三钗中除了可卿的命运与第五回判词及红楼梦曲不相符以外,迎春、晴雯的命运与判词所定下的命运是一样的。读者们看到这里,回头去看看第五回的判词及曲子,可以说已经大致明白了十二钗的命运和红楼梦的大结局了。如果在迎春出嫁后就此结束小说,再通过脂砚斋、畸笏叟(当然他们的真身是否存在并不可知,存在与否也无关紧要)等人之口或借他人之口点评红楼时,点岀某段是后面的那回伏笔,某人在后面那回将会起什么作用,暗示永远看不到后四十回的可怜读者相信尾巴“曾经存在”过。为了探究红楼梦尾巴的样子,读者势必会被引导回到前八十回来寻找那已“基本”完成的后四十回的种种伏笔,红迷们用几百年的时光一代接一代的来探究后四十回到底发生了什么也就不奇怪了。说起来,红迷的命运比“坡”迷的命运要惨过千万倍但也幸福千万倍,“坡”迷对《亚瑟·高顿·皮姆的陈述》失去的那尾巴反正是啥样子都不知道,想不出或许也就不想了;想得岀,那也可以另起炉灶来写续书;而红迷呢,毕竟能在前八十回中看到点红楼梦的那虚无飘渺的尾巴,这点可要比“坡'迷幸福多了;但是那尾巴具体实在样子却是谁也怎么都看不清楚,弄得红迷们心中各有一红楼尾巴,谁也难另起炉灶来续上红楼尾巴说服大伙。明白知道一点却难窥全豹的感觉是啥感觉么?简直就像是千手狐狸精的千只温柔的小爪子在挠心呵!接着曹雪芹的八十回来续红楼?想残废么?!看看高鄂头上的帽子吧!

    怎样处理好尾巴真的是件很难的事情。孙悟空和二郎神火拼各施法术变幻时,猴子变一座土地庙儿:大张着口,似个庙门;牙齿变做门扇,舌头变做菩萨,眼睛变做窗棂。只有尾巴不好收拾,竖在后面,变做一根旗竿。可是哪有庙后竖一根旗杆的寺庙呢?结果被二郎神发觉了幻象从而失去了获胜的机会。按说有了这一次变化失败的惨痛经历,大圣以后应该有办法处理好尾巴了,可是失败并非总是成功之母的。在其后的西经路上,悟空腾挪变化时,依然没能想出什么好点子来处理好他那猴子尾巴和红屁股蛋,变化的总是不够真切,以至于精明的老妖们都知道了悟空的这个弱点。当悟空变做小妖打入敌人内部卧底时,老妖们往往只需将小妖们一排排摁倒,扒下它们裤子,一检查小妖们的屁股蛋红黑与否就能逮住孙猴子。由此看来,猴子的尾巴真是个累赘!远不如狐狸的尾巴有用。《没命的赛跑》里的那条美女一样的狐狸,当猎狗快要咬上它屁股时,只需将火红的狐尾一摇,猎狗就冲向了那美丽的大尾巴指向的方向。狐狸精在化为人形时呢,也比身为猴子精的齐天大圣厉害许多,总是能把她们的狐狸尾巴化入身体,化的无影无踪。看那九尾狐狸精,只见美女嫣然巧笑兮,谁能看见她的那九条大尾巴呀?!

    如果曹雪芹果然是个千年狐仙的话,赫赫,她能将自己的尾巴变没有—变化进身体,自然也能将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的尾巴变没有—变化进前八十回了。她的狐狸尾巴,想必是充满了魅惑一切生灵的仙气,要不,怎么能颠倒几代红迷数百年穷追不舍试图揪岀那变化莫测的美丽尾巴呢!!!如果景阳岗上的老虎也有这么条可爱的大尾巴,恐怕武二郎的故事就要改写了~!设想被这样的尾巴尖儿触到——只需轻轻一触——铁血汉子武松哥哥怕也是要……不,一定会酥到在地滴!这样的狐狸尾巴,魅惑力十足的狐狸尾巴,若是一个狐狸精拥有了九条,对着你我晃一晃,兄弟你还能找着北么?!反正兄弟我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要朝着南走了。

 

①模范读者,跟着文本故事情节而走而不是跟着自己的情绪来阅读文本的读者。
经验读者,不遵守任何“阅读”条例,可以从任何角度去阅读故事的读者。他们往往拿文本做容器来贮藏自己来自文本以外的情感,在阅读中常会因势利导的产生脱离文本的内容。
②引自安贝托·艾柯《悠游小说林》三联书店·文化生活译丛2005年10月一版p8

二月风刀

二月风刀,割裂积雪,割裂冰川,割裂寒冬火热的 心!
冰水血水,流去那无尽的书页中!
流去那空旷的戈壁流去那荒凉的沙漠!
 
绿草生长摇曳,无尽温柔的抚慰……
 
告诉了我夏季骄阳的希望!
它将来融冶二月风刀,或许已不能重铸一颗完整如初的心
至少,能抹去那表面的丝丝裂纹!

窗户对面山头的白雪消融了

没有拿到说好给我的照片,因为我没有将来的某一天会到来的某某某的资格……
跳动了24小时的火红的希望瞬间被雪水冷冻冰封……冰心片片碎裂,没有玉壶来包容。
这一刻,让我想起了2月的冰雨天气。
那时,北疆连着三天的冰雨,雨一落到了地面立刻凝结成冰,路滑的像是镜子上倒了油,翻了次车,侥幸无碍;摔了无数跟头,还好穿的像个胖狗熊,PP没有摔成四瓣。三天冰雨后,又是几天的暴风雪……
那些美丽温柔的短信,消融了脚下所有的风雪冰雨。
 
 
现在的新疆,冰雪在消融,这些消融的冰水从雪山奔来,可是为了这几天的快乐火焰而来么?
我承认,有些东西是不能奢望的,那些美丽花儿的热烈绯红,不是每个人都有福气看到的。
深深的绿草飘摇,如七彩的书页纷飞,那幽静的深处,是人们可以安睡的最美好的去处,在那里,总能得到美的平静。

花之飞思

                                  花之飞思

                                                       文/独与鹤飞

      想看到花,想要看到美丽的花儿,想要看到她盛开的娇艳花瓣,感受世间一个生命最灿烂时刻的温暖。这强烈的希望,在白茫茫大地无边无际的冬天里,随着西北风呼啸而呼啸。然而,“随风满地石乱走”的新疆,就是在生命最为活跃的夏天里,放眼戈壁沙漠苍茫,也难得见到一朵美丽的花,冬天的苦寒西域,漫天雪花飞舞的世界里,又怎能奢望遇见温暖的她呢?无花冬季长夜中,烦闷时唯有读书来释去无花愁思了。唉,书中能有颜如玉,书中也当有花儿朵朵,顺手拿起周瘦鹃先生的《花语》,且去书页飘香的世界里寻觅美丽的她。

      这位著名的鸳鸯蝴蝶派作家,他笔下的花草一如他笔下的男女主角一样美丽婉转。花开宛如红蝴蝶翩翩飞起的美人蕉,高达百尺悠然灿烂的凌霄花,迎霜傲雪自高洁的腊月红梅,这些美丽的花儿,在白雪纷飞的清寒世界里,格外灿烂。周先生笔花所到处,几乎写尽群芳谱上之百花,就是难入群芳谱的不起眼的野草-蒲公英,在他的笔下,也有一席之地。开着不起眼黄花的蒲公英,原来可以入药,原来可以入菜,原来是一味绝妙的下粥好菜。野草尚且如此美味,那些美丽的花儿,其味自是可知。

 

     

     

     牛是否会嚼牡丹鲜花,未曾亲眼得见,不得而知;人会吃美丽的花儿,却是亲眼得见。一位朋友,一位房地产公司老总之子,一个雪花晶莹飞起的夜晚,双手捧岀一盘莫名的菜来,神秘微笑着请大家品尝。菜色清白,一如窗外飞花,搭配些绿的葱丝黄的姜丝,确有几分色彩。清脆爽口之余,感觉其味不过是一盘爆炒莲花白而已。朋友微微撇嘴,方才知道原来是一盘爆炒雪莲花……而且,爆炒的是四千米雪线以上的真正雪莲花。二十年前满山遍野的雪莲花,现在在天山几已绝迹,据说只有在一些悬崖峭壁人迹罕至处才能寻到,这盘菜的珍贵……

 

     

     

      周瘦鹃先生爱花一生。这位写鸳鸯蝴蝶写尽人间真情的老人;这位种花护花的老人,文革时,一生心血养护的花儿皆被摧毁;他被彼时的花朵们摧残折磨,被自己的孩子——亲手抚养的花朵儿嘲讽辱骂;愤而投井的他,几乎看尽人间百花的他,可曾见过盛开的天山雪莲?如果周先生有幸活到今日,在一位今日花朵的神秘微笑中莫名的吃进了四千米雪线上的爆炒雪莲花,当他知道了这盘雪莲的难得,又会是怎样的心情……是否会抹去他笔下的蒲公英一文?

 

            

     

      不能再读。合起书页,昏黄的灯光里,主机箱依旧嗡嗡鸣响,窗外依旧随风飘雪,似乎一切都没有随风来过,又似乎一切都随风来过。打开窗户,手心里接住一片雪花,看着晶莹剔透的美丽的她,转瞬即化的她,恍然间只觉手心上一丝冰凉。雪花,这透人心凉的水的结晶,没有一丝温暖,又如何算的了花?思绪纷飞落地时,这个冬夜,依然是无花的冬夜,只有把看到花儿的希望,放到明夜……